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建设项目

用户手册律师分册

一、律师分册

平台为律师提供了在线绑定案件的服务,实现律师服务事项办理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提升,信息反馈从被动向主动转变,时效性从定时先实时突破。

基于代理的案件,还提供了约见检察官、案件空间、提交法律意见书、证据衔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功能,方便律师办案过程中与检察机关的沟通。

(一)案件绑定

1.新增申请

律师如需在平台中就其代理的案件与检察机关实现在线沟通和事项办理,首先需进行案件绑定操作,点击首页中的“案件绑定”按钮。

在打开的“绑定申请”页签中,填写绑定申请所需的信息。

申请需填写的信息有:
  1. 犯罪嫌疑人:代理的嫌疑人的姓名。
  2. 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代理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号。
  3. 代理案件类型:在检察院允许的代理案件类型中进行选择。
  4. 承办检察院:在全省检察院目录中选择。
  5. 案情摘要:填写案件的情况,供审批人员查看。
  6. 上传律师执业证:上传律师本人的执业证书。
  7. 上传律师事务所证明:上传本案的律师事务所证明。
  8. 上传委托授权书/法律援助公函:上传本案的委托授权书,法援律师则上传法律援助公函。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申请便发送至对应检察院的审批人员处。

2.查看绑定结果

点击“绑定结果”页签,可显示本人发送的所有案件绑定申请。

可根据审核状态筛选。

点击查看详情,可看到申请的详情和审批结果的详情。

(二)案件空间

律师点击首页的案件空间按钮进入案件空间,呈现本人代理的所有案件列表。

点击案件信息按钮,可查看案件当前的程序性信息。

(三)约见检察官

1.申请约见

律师点击首页的约见检察官按钮,进入本功能页面。

在申请约见检察官页签中,可发起新申请,通过点击选择案件的按钮,可选择目前在代理的案件列表。

点击其中一个案件,即选中该案件,继续将其余信息补全,点击提交,则将预约申请发送至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处,待其反馈信息。

2.申请记录查询

点击“申请记录查询”页签,可查看本人发起的申请历史,列表中显示案件名和状态,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发起的申请详情和承办检察官反馈的信息。

(四)证据衔接

1.提交证据

律师点击首页的“证据衔接”按钮进入本功能页面。

在界面中,可发起新申请,通过点击选择案件的按钮,可选择目前在代理的案件列表。

点击其中一个案件,即选中该案件,继续将其余信息补全,并选择证据衔接类型。

点击提交,则将证据衔接申请发送至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处,待其反馈信息。

2.历史记录

点击“历史记录”页签,可查看本人发起的申请历史,列表中显示案件名和状态,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发起的申请详情和承办检察官反馈的信息。

(五)提交法律意见书

1.提交法律意见书

律师点击首页的“提交法律意见书”按钮进入本功能页面。

在界面中,可发起新申请,通过点击选择案件的按钮,可选择目前在代理的案件列表。

点击其中一个案件,即选中该案件,继续将其余信息补全,点击提交,则将申请提交至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处,待其反馈信息。

2.历史记录

点击“历史记录”页签,可查看本人发起的申请历史,列表中显示案件名和审批结果,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发起的申请详情和承办检察官反馈的信息。

(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1.变更强制措施申请

律师点击首页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按钮进入本功能页面。

在界面中,可发起新申请,通过点击选择案件的按钮,可选择目前在代理的案件列表。

点击其中一个案件,即选中该案件,继续将其余信息补全,点击提交,则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发送至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处,待其反馈信息。

2.历史记录

点击“历史记录”页签,可查看本人发起的申请历史,列表中显示案件名和状态,点击“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发起的申请详情和承办检察官反馈的信息。

(七)线索提交

1.线索提交

律师点击首页的“线索提交”按钮进入本功能页面。

在界面中,可发起新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以下内容:

  1. 线索提交类型列表:从刑事案件线索、民事案件线索、行政案件线索等选项中选择。
  2. 接收单位:在全省检察院目录中选择。
  3. 线索内容:填写线索文字内容,限200字以内。
  4. 上传附件:必须上传线索相关的附件。

(八)认罪认罚具结

1.远程见证及签字

律师点击首页的认罪认罚具结按钮,进入本功能页面。

点击“进入会议室”按钮。

输入承办人发送的密钥,进行见证。

律师在视频界面底部点击“查看”按钮,可同步查看到检察官上传的具结书,并可进行签字。如无误可点击签字处进行签字。

提交签字后,便完成本次认罪认罚具结见证。

2.历史记录

如需查看历史记录,点击“历史记录”页签,可查看本人参与的所有认罪认罚具结记录。

点击其中一条可查看详情,具结书和告知书如有需要可打开查看、下载到手机。

(九)在线阅卷

1.发起申请

律师可从首页的案件空间和在线阅卷两个入口进行申请。

选择案件空间,在绑定的案件中选择一个点击“在线阅卷”,填写申请理由即可:

选择在线阅卷,在页面点击新建申请,先选择案件,再填写申请理由:

提交后,待该案件承办检察院专人进行审批。

2.查看历史

通过首页的在线阅卷按钮进入历史记录页面,可按结果查看历史记录,点击记录可查看详情。

3.卷宗下载

承办检察院处理申请后,律师会收到短信提醒。同意的申请页面中的下载地址,可在PC上打开后,本人进行扫码、人脸核验,通过验证后,可下载相关卷宗。